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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若干思考
发布日期:2013-10-11 新闻来源: 正文字号

王莉 
 

    2008年以来,中央连续六年发布的一号文件都是针对农业农村工作的,这凸显了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重视程度。在农业生产中,农业机械化越来越成为减轻农民劳动负担、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不可或缺的因素。要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必须提高农业机械的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安全水平、科技水平和服务水平,而农业机械的安全水平直接影响着一线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着农业机械的生产效率,因此,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就成为保障农业机械化规范发展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新的历史时期,农机监理部门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农机安全监管方法,丰富监管手段,才能实现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全面繁荣和农机监管工作的科学、安全、持续发展。
 
创新机制
积极探索农机监理服务新途径
 
    农机监理工作始终要把服务农机户、确保农机生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寓管理于服务,实现农机安全监管与服务的良性互动,有力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建立多部门、多区域协调联动机制。农机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针对小麦、玉米收割机、拖拉机、播种机等季节性上路或经常上路的农业机械常发生的问题,农机部门要在先拿出建议、方案的前提下,积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商、联系,争取与公安、交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形成一种固定的机制,定期召开会议,互通情况、信息,联合对上路的农业机械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形成联防联治的局面。
在县域范围内,政府牵头,由公安交警选派业务素质强的干警入驻农机监理站,与监理站监理人员组成公安农机监理综合执法队,制定车辆、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台帐,规范、高效地开展农村道路管控工作。农机监理员与交警联合开展农机安全执法工作,农机监理员具备农机监理和协警的双重身份,实现农机监理和交警从人到基础设施及装备的优势互补。
在地市级范围内,以各县(市)农机监理部门为成员单位组建跨区域的农机监理联合执法队,切实解决农机监理人员少和本地执法人头熟、执法难问题。
    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拓宽向农机户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的渠道,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机户进行培训,强化他们在农机使用与维护上的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例如,利用乡村赶集等时机,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农机监理送安全知识下乡”、“农机综合大集”活动,邀请工商局、质监局和农机经销商等相关部门和商家参加,为农机户搭建服务平台,拉近农机监理和广大农机户的距离。
    三是借助外力开展技术培训和广泛宣传。要善于借助各方力量,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灵活机动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同时,将农机安全培训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范围,进村入场举办培训班,利用农闲时间,到农机相对集中的乡镇、村,组织青壮年农民、机手参加“农机安全日”学习活动,普及农机法规和安全知识。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农民信箱等途径对农机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农机部门还可以将农民身边发生的有关农机法律法规的典型事例印成小册子、绘制成挂图或刻制成光盘等,免费发放到农机户手中,通过具体、生动、形象的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宣传和教育,达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健全网络
创建农机监理工作新局面
 
    健全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是实现农机监理工作全方位、无死角,适应现代农机监理工作需要、提高农机监理水平的基础,是做好农机安全各项工作的支撑点。因此,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的完善程度直接决定安全监管的水平。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从以下几点抓起。
    一是强化县(市)级监管。县(市)级是农机安全监管网络中承上启下的一环,县(市)级农机监理部门承担着拖拉机证照发放、驾驶员每年一次的审核检验、拖拉机到期的强制报废、农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一系列繁重、细致、有风险的工作,县(市)级农机安全监管部门是上承法规政策、下达指导意见的中枢要害,加强县(市)级的监管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二是要巩固镇级监管。镇级农机安全监管部门是工作的重要实施者,县(市)级农机安全监管部门各项工作部署都要镇级部门来推动实施,所以要充实镇级监管人员队伍、拨付足够的经费开展好镇级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
三是要发展村级监管。农村是农机安全生产的一线,农业机械遍布于各个村庄,农村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好坏就是农机监理工作的晴雨表。因此,农机部门的工作重心在农村,要重点做好农村的农机监理工作,开展农机安全村、农机安全户创建活动,并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初步在农村形成人人讲农机安全的良好氛围。
    首先要建立组织。以各行政村村委会为依托,成立由村委会主任为组长、村委会成员为骨干、村民组长为农机管理员的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主管农业的村委会成员为指定联系人。农机部门要及时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联系人,并把农机管理员和农机手需要向上级反映的情况及时上报。同时,农机部门要在条件比较成熟的村指导农机驾驶人员成立农机生产安全协会组织并加以引导,逐渐使他们成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的好帮手。
    其次要健全制度。每村要建立农机户和农机驾驶人员的台账,村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和机手召开安全会议并与机手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农机部门要定期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农机手进行评议,张榜公布,激励先进,也可设立年度农机安全生产小奖项,评选年度农机安全生产农机手,奖励先进,形成安全生产光荣、零事故操作光荣的氛围,借此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机生产安全事故。
 
外修内练
加强农机安全监管的自身管理
 
    农机监理部门和人员是开展一切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根本,农机监理行为是法律、法规赋予农机监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服务农户、严格执法是法律赋予农机监理部门和人员的使命和责任,为此,农机监理系统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打造出一支为老百姓所称道的监理队伍。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通过整章立制,制定和完善《农机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农机监理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首问责任制》等规章制度,解决乱收费、多收费、收费不开据和野蛮执法、不按程序执法,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使每位监理员能够自警、自励,扎扎实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在各级农机监理部门积极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规范设置岗位,做到办事人员、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办事承诺、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公开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监理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简化办事程序。建立服务大厅,对农业机械牌证的核发和检验实行“一条龙”服务,缩短办理时间。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凡符合手续的,必须一次办结;对手续不齐全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四是强化内部管控。制定牌证发放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库存材料保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首问负责制、预约服务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来规范农机监理人员的日常工作。
    五是强化监理员素质培养。定期举办农机监理员培训班,强化监理人员 “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理念,强化他们为农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同时组织监理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增强其法律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作者单位:鹿泉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05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