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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15-01-14 新闻来源: 正文字号
沧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马书强
    随着农机具保有量的逐年增加,农机事故时有发生,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为此,各级政府把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并作为13个重点行业之一列入政府考核系列。身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降低事故发生率,加强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已迫在眉睫。
   1 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任重道远
    近年来,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大力推进,农机保有数量快速增长,农机安全隐患日渐突出,农机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农机事故,是减少和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基本手段,是依法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途径,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因此,加强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对于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应急处置体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充分认识到做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将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抓紧抓好。
     2 强化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
     2.1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农机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建立健全协作、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和现场处置程序,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相应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不断增强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及时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和评估制度,根据国务院应急办编制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队伍实战水平。将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纳入农机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延误事故处置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