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你的当前位置为:首页 >> 学术研究 >
带机入社的成功之道——衡水市景县福利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和分配机制探析
发布日期:2014-04-22 新闻来源: 正文字号

河北省衡水市景县福利农机专业合作社是2012年农业部命名的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合作社坚持以服务粮食生产为目标,示范、推广农机化技术,承担了小麦免耕播种、深松整地等部、省级农机项目,还试验示范了夏玉米深松施肥播种、小麦深松旋耕分层混合施肥大种距播种、水肥一体化灌溉、等离子体种子处理、秸秆快速腐化等新技术。今年1月,理事长张春芝力压强手,新晋2013“全国20家农机合作社理事长”。


 

三种管理方式 扩大联合规模
在作业季生产管理上,机手的作业时间和地块均由合作社统一安排,其中30%的机手使用合作社的机器,70%的机手拥有自己的机具。在收入分配上,目前社员主要享有两部分资金收入,一部分是工资收入,另一部分是分红收入,工资按照工作量进行支付,红利则依据每个人机具的先期投入进行分配。该合作社成功的秘诀就在于,建立了三种合理有效的收入分配方式:带机入社、折价入股、按劳取酬。不但保障了社员和农民的利益,而且使合作社本身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迅速发展壮大。
  第一种“带机入社”,就是社员将机器全部折价给合作社,根据机器的价值获得相应的股权。在作业季里,社员对机器没有支配权,由合作社分配工作,所得服务费上缴合作社,待作业季后机器可以参加股权分红,所得分红基本为作业费的80%。与此同时,机手还享有颇具诱惑的工资待遇,在作业季,机手一般工资可达300元/天,一年三季的工资收入最高可达5万元。由于雇人难和雇人成本高,同时还很费心,许多农机大户都特别愿意加入合作社,选择“带机入社”这种模式,大大提高了农机大户的收益。
  第二种“折价入股”,就是社员将机器部分折价给合作社,这类社员的机器所有权仍属于自己,合作社可帮忙联络和安排作业,机手也可私下签订订单服务,所得服务费全部归机手所有,合作社仅从中收取每亩1%的公积金,待农民退社时公积金可随时取出。合作社对此类社员既不从中获取利润,也不对其支付工资。
  第三种“个人入社、按劳取酬”,此类社员并没有自己的机具,作业季时可使用合作社机具进行作业,最后按照机手的工作效率、工作量和作业质量来领取工资,通常机手在一个作业季可以作业2000余亩。
  三类社员中,最为合算的要数带机入社成员。从2013年的作业情况来看,合作社除去各种消耗与机手工资后的纯利润为700万元左右,其中80%都返还给了“带机入社”的社员。这80%的红利分配如下:
  在机器入社时,合作社要按照机器入社时的价值进行折价入股,新购买的机器按照购买时的价格折价,每一万元即为一股,每年按照磨损情况进行重新评定。如果农民还想保持原有的股份,可用现金补齐,如农户原以6万元购买的机具,刚入社时机器折价6股,但因其使用时间和磨损情况,几年后折价仅为3股,农户若想保持原有6股的股份,可补交3万元现金。当农机超过使用年限时,合作社将不再让其入社。
  待一个作业季结束后,用机器参股的社员开始分红。如数上缴的所有服务费首先要扣除社员工资、油耗和配件损耗等费用,剩余部分为纯利润,然后将所有持股社员手中的股权总数悉数相加,用纯利润除以总股权数量,所得结果为每股的股值。最后,社员用自己的持股数量乘以每股的股值得出自己应得的红利。据统计,按照这种分配方式进行分红,2012年合作社盈余803万元,返还总额为可分配盈余总额的82%,社员人均收入比未入社农民高出24%。
  此外,为保障社员和农民的权益,合作社在与农民签订订单合同的时候,双方均需拿出一定量的保证金共同存入银行,通常为双方各1万元。如果机手如期赶到作业现场,却因农户的原因未能作业,合作社将提取农户先期存入的保证金支付给机手,反之,机手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赶到现场作业,耽误了农时,保证金将给予农户作为补偿。按照规定,由于农时紧张,约定的时间机手未到,农户可找别人代耕代收。假如遇到灾年,作物无法收获时,机手将无法得到工资和分红,这也使合作社将风险降到最低,实现风险共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