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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专业合作社现状及建议
发布日期:2018-01-22 新闻来源: 正文字号
石家庄市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连亚光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扶持培育农机作业、农田灌溉、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经营性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民提供各种社会化服务需求,并从根本上解决农业机械大规模作业与亿万农户小规模生产的矛盾,农机专业合作社现已成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
1 石家庄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现状
截至2016年底,石家庄市17县(市、区)已有注册农机专业合作社218个,入社成员7983户,服务农户28.7万户,机具拥有量11653台(套),作业面积226万亩,作业收入1.66亿,入社土地面积125万亩。
2 目前存在差距
2.1思想观念上的差距
农户、农机户对农机合作社不够了解,入社积极性不高,合作社的外部发展环境不够宽松。群众对股份经营的新型所有制形式及互助合作、提高效率的工作方式还没有真正的认识,没有认识到农机合作社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建设现代农业和农民增收致富的作用。
2.2规模数量上的差距
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参差不齐,大部分合作社存在机具数量少、品种单一、机棚面积小等问题。经营规模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大,无论是数量和品种都需要增长。
2.3服务模式上的差距
农机合作社主体结构单一,服务领域狭窄。农机大户多,专业技术、管理、信息服务人员少,影响力和带动力明显不足。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服务内容多,其他作物机械化内容少。土地承包模式过于分散,组织化程度不高。
在收益上,合作社收入分配主要是入股份额的比例分配,就一次分配,形式上比较单一,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灵活的分配制度。使入社农民承担了高风险,直接影响了入社的积极性。而“仁发模式”的二次分配、公积金、保证金制度,大大减少了入社农民的风险,也使他们从中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实惠。
2.4扶持政策偏弱
经过几年的发展,虽然也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来扶持合作社,但在具体措施的工作力度上有差距。大部分都是自筹资金或者几个农机大户拼凑起来组建合作社,形不成一定的规模。
3 今后石家庄市合作社发展思路及建议
3.1加强金融服务
积极协调各级政府为合作社在工商登记、金融信贷、税收减免、用地安排等方面提供优惠和便利。对凡符合条件的农机合作社,各级工商行政部门一律准予工商注册登记。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税务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含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其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积极协调银行信贷部门和土地部门,尝试为合作社提供低息建设资金贷款和建设用地,为农机合作社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