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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年终奖与个税的关系
发布日期:2018-01-25 新闻来源: 正文字号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陈向红 白玉翠
 
年终奖是指在年度终了,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奖励,是对其一年来工作业绩的肯定。它能有效激励员工、增加企业的凝聚力,是现代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做法。对于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发放形式均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由用人单位据自身的情况而定,目前的法律、法规尚没有对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做具体要求。
按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于用人单位发放的年终奖也需纳入工资、薪酬所得中计算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纳税周期是按月来算的,并且适用累进税率,由于年终奖是一次性发放的,这就意味着发得越多扣的税越多。
1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
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简称9号文)中规定:“……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案例1 甲公司员工张利12月收入工资、薪金所得6000元,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8 000元,请计算张利12月份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案例1解析: 18000/12=1500,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所得税额=18000×3%-0=540(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6000-3500)×10%-105=250(元)。经计算,张利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为:540+250=790(元)。
案例2 甲公司员工王红12月份收入工资、薪金所得3200元、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1 460元,请计算王红当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案例2解析:(1)王红当月工资、薪金所得3200元,没有超过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因此她的工资、薪金所得这项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王红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之间的差额为:3500-3200=300元,故王红12月份应纳税所得额=11460-300=11160元,11160/12=930(元),其商数930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这项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11600×3%=348(元);(3)王红12月份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为:348+0=3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