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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13-10-31 新闻来源: 正文字号
霍秀红

    芦台经济开发区位于天津市宁河县境内,总面积133.4平方公里,人口4万余人,耕地12万余亩,分为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两部分。
    对购置农机具的农户予以补贴,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区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以便把这件惠农的好事办好。
    1 我区农机具补贴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2011年,针对补贴工作的新要求,区农牧局农机监理站、区财政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广泛宣传,提高补贴工作透明度。积极利用有线电视、有线广播、公示栏等媒介宣传补贴政策,并发放农机补贴政策明白纸,保证了广大农民对补贴政策的知情权。二是规范程序,提高补贴效率。启用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补贴操作微机化、补贴监督公开化、日常管理动态化,使补贴申请和资金结算更便捷更高效。三是严肃纪律、加强监管,杜绝违纪现象的发生。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合理确定购机补贴对象,对受益农民的相关资料张榜公示,经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再经区农机监理站、区财政局审核最终确定为补贴对象。加强对补贴标准、资金用向、操作规范等过程的监控,严格监督检查对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
    2012年,我区为80余户农民办理农机具购置补贴200万元。2013年开发区计划兑付农机具购置补贴120万元。通过实施农机补贴政策,调整优化了我区的农机配置结构,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2 农机具补贴政策的主要问题
    2.1农机定价需要改进
    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同一种型号、同一种配置的机具全省执行统一补贴标准。但在实际补贴过程中,农机部门往往不参照出厂价、市场价定价,人为制造价格空间,很多农民反映指导目录价格与市场零售价格基本持平,个别农民甚至反映目录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格,规模采购的价格优势有待进一步挖掘。
    2.2补贴方法应更灵活
    由于受农机总价、投资回收期限、农民各自的生产条件、生产习惯、认识程度、经济承受能力等各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农民对农机的需求呈现出多样性和差异性。目前的补贴政策在机械种类方面规定过死,在补贴比例方面不够机动。
    2.3相关后续服务有待加强
    开展农机跨区作业,能有效缓解农机服务的季节性制约,增加农机服务的收益。但多数农民由于信息闭塞及缺乏组织,导致机具的使用效率不高,急需政府进行引导和服务。